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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9 16:42 阅读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健立健全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教电[2021]12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山东体育学院关于健全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鲁体院院字[2021]28号),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新生没有发现替考,冒名顶替或其他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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